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,為指引業戶的裝修工作,規范裝修行為,保證物業結構及各類設施設備不被損壞,使其長久地發揮正常的使用功能,為業戶帶來超值的效益,特制訂本小區《裝修管理規定》。
1、裝修范圍:
室內裝修,只限于房屋本體單元內的自用部位(門窗框以內)。
2、裝修時間
2.1裝修時間:自開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;
2.2作業時間:上午8:30-12:00下午14:00-19:00;
2.3拆打時間:上午9:30-11:30下午14:30-17:30(周六、日不得拆打);
2.4重大節假日不得施工(元旦、春節、勞動節、國慶節)。
如需超時加班工作,必須到管理處填寫《裝修加班申請表》,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加班。如未經管理處批準擅自加班,管理處有權對其進行停工、停電、停水處理。管理處有權停止一切產生噪音、震蕩、強烈氣味或對其他業主戶造成滋擾的工程。如有此類工程需在管理處指定時間進行。
3、裝修申請與施工
3.1開工申報:須辦裝修申請手續,自覺接受管理處及其它有關部門對工程的監管。
3.2施工必須辦理如下手續:
3.2.1辦理裝修許可證;
3.2.2辦理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;
3.2.3辦理材料出入放行證;
3.2.4施工人員工必須掛出入卡施工,接受施工現場管理;
3.2.5垃圾及時清運,否則代理清運,費用由用戶或施工隊承擔;
3.2.6裝修期控制在三個月內完成;
3.2.7辦理動火作業申請與臨時用電申請
4、裝修押金:
4.1業戶和施工單位辦理開工申報登記時,應分別向物業管理單位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。
4.2裝修工程完工后,經物業管理處驗收,如有違章裝修或滲、漏、堵、損壞等情況,按責任照價賠償。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,多退少補;如無違章裝修行為,即在裝修驗收后十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。
5、納稅(根據各地政府規定執行):
按委托代征裝修稅,稅率按各地稅務局統一標準代征。